银行担保合同

时间:2023-02-23 10:18:06 合同 我要投稿

银行担保合同精选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银行担保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银行担保合同1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

  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日期金额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担保合同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 贷款____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 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担保合同3

  贷方:

  借款人: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由三方达成协议后签订,共同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贷款金额:

  贷款人同意在借款人申请和担保人担保的情况下提供xxx贷款。

  第二条贷款期限:

  该笔贷款的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用途:

  xxxxxx。

  第四条贷款利息:

  月利息xxx‰,年利率xxx %;或者,根据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贷款人每半年(季度)结息一次。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将转移贷款本金计算复利。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调整利率改变计息方式的,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算,并通知借款人。

  第五条借款人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表、借款收据,并提出付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贷款偿还:

  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金额内,按照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保证: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向借款人出具保证。借款人一旦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应承担偿还和支付利息的连带责任。无论贷款是否延期或逾期,或借款人发生任何情况,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保证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金额和延迟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的2‰。借款人未按计划用款的,少用或多用部分,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承诺费的2‰。

  2.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挪用贷款,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

  3.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或担保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收,并自到期日起按原贷款利率对逾期贷款加收20%的罚息。如发生延期,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前至少三天向贷款人申请延期还款,并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人未同意延期或办理展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信息、报表和资料不真实。

  (2)借款人在与第三方打官司败诉并支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3)借款人的'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

  (4)借款人的保证人违反或丧失保证中约定的条件。

  2.贷款人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

  3.如果借款人或贷款人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条款,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在双方达成协议前保持有效。

  4.借款人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留成外汇申请书、付款及还款计划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规定

  本合同一式xx份,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盖章后生效。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担保合同4

  甲 方(资金方主办人):

  乙 方(担 保 银 行):

  丙 方(借 款 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公平的.原则,就借款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一、甲方同意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支行为 公司担保人民币 亿元整。年利率8%,即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性综合服务费7%,即人民币 万元整。第一年总计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甲方接到乙方《(还本付息保函)预开通知书及邀请函》,经核实无误,伍个银行工作日内,安排 先生( 商),在华人民币 亿元整,转入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甲方专用账户。

  二、款到乙方三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开立 先生户名的专用账户和进账单,并在银行《还本付息保函》上签章,一并交给资金方主办人 先生,乙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负责支付本年借款利息8%,即人民币 万元整,和一次性税后综合操作费7%即人民币 万元整,交给资金方主办人 先生,否则,按动款时间,每亿元每天 元计算赔偿给甲方,本金提回,本合同终止。

  三、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五年。每年 月 日前,由乙方支付利息8%,计人民币 万元整,交给资金方主办人 先生,直至借款担保合同期满为止,逾期不能足额支付利息,本金提回,本合同终止。

  四、担保银行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以资金方式一次性还清本金,出现不良资产、转款失误、企业破产、项目停工、企业兼并等,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五、乙方根据担保规则和本合同条款行使职权,乙方有权支配甲方专用账户的资金,甲方不得干预。出现失误由乙方负责归还本金。

  六、乙方和丙方做好项目评估,办好贷款手续,按进度用款,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

  七、丙方按期向乙方交纳利息,到期归还本金,由乙方转付给资金方主办人 先生。

  八、其他:

  (一)、甲方按合同约定保证资金按时如数到位,否则,按丙方所缴纳备用金的150%赔偿给丙方。

  (二)、签订本合同,丙方暂交备用金每亿元每天仟分之五共20万 元在双方共管帐户。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银行《〈还本付息保函〉预开通知书邀请函》上按时、完整、无误签章,提交甲方确认,确认无误,甲方退回备用金,否则不退。

  本《借款担保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后附银行《(还本付息保函)预开通知书邀请函》,缺一无效。

  本合同翻印、复印、过期无效。

  甲方(资金方主办人)签字:

  (相关资料办理开户是提供)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担保银行): 银行(公章)

  行长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传真: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公章)

  总经理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传真:

  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 (公章)

  法人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银行担保合同5

  经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

  贷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银行担保合同6

  贷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保证方: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保证方提供担保,当贷款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方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方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

  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______借款方:______保证方: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银行担保合同7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银行担保合同8

  借款人:

  贷款人:xxxx支行

  根据x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年 __字 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年x字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贷款方:

借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银行担保合同9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 ;借款用途 。

  (二)贷款金额 (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 年 月 日归还 元; 年 月 日归还 元; 年 月 日归还 元)。

  (四)利率为月息 %,按 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 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 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

  (二) ;

  (三) 。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保证人各持 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贷款人:

  日期:

  借款人:

  日期:

  保证人:

  日期:

银行担保合同10

  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授信人:招商银行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 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 .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 .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xx年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 .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 .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 .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 .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 .5项目财产保险单;

  5. .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 ) 年 月 日,提款万元;

  (2) 年 月 日,提款万元;

  (3) 年 月 日,提款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年 月 日万元

  年 月 日万元

  年 月 日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

  c.

  6. 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 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 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 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 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 开立于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 .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 .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 .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 .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 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0.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2.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3.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 2. 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 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3.7发生第 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3.9.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5.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6.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一:承诺函

  招商银行分行:

  为了使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

  年 月 日

银行担保合同11

  农银借合字第_____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分期还款计划日 期金 额日 期金额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方追偿。

  第五条 抵押财物由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份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 在借款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

  贷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银行担保合同1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拟向_______(供货人或出租人)购入(或租赁)_______,同时按照《__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购入(租赁)_______用于_______,期限_______天,贷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_%偿付(交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_______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风险告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用于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元。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租金)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反担保函应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元(其中国库券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元,企业债券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风险告知:法律规定一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次序分别设立不同的债务担保,但设立的抵押其抵押权的价值不能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欺诈人正是利用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多次进行抵押,在财产上先后设立多个抵押权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隐瞒,致使债权人的资产流失,抵押权落空。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租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账户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货款(租金)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_______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应按保函额度的_______%的费率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担保费用。共计_______元,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次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_______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银行担保合同13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银行担保合同范文三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

  第一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额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年月日:

银行担保合同14

  借款人:

  担保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贷款:

  (1)贷款类型________;贷款用途为________。

  (2)贷款金额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3)贷款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还款方式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率为每月____%,利息按_____计算(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能按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保证人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要债权、利息、违约金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息。如发生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挪用贷款的利息按日利率计算。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户、账号、存款余额等信息。

  (2)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及相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用企业资产担保他人债务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不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减少注册资本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承包、租赁、合资、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兼并)、对外投资等原因改变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落实债务及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内容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用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九、贷款人根据本合同提前收回或收回贷款本息的,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金融机构扣划。

  十、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方:

  日期:

  借款人:

  日期:

  担保人:

  日期:

银行担保合同15

  一.本保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

  1.作为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2.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xxx,签字于xxx。

  原因如下:

  1.甲方拟与(以下简称受益人)签订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合同为;

  2.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以xxx为受益人的上述合同项下的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保函金额为xxxx,有效期为xxxx。乙方在此同意为甲方向受益人出具保函。

  在乙方出具保函之前,甲方必须:

  1.向乙方提供以下双方同意的反担保方式。

  (1)乙方认可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应甲方要求,正式向乙方出具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

  名单如下:

  a、企业法人;

  b.自然人及其财产共有人;

  (2)甲方应按以下要求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账号: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A.当甲方未能履行其还款义务(在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人)要求乙方履行其担保义务时,乙方有权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从保证金中支付给(贷款人);

  B.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C.当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的应付款项、违约金和赔偿金;

  D.乙方有权监督执行保证金的支付,拒绝支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

  E.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

  2.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真实、完整的复印件:

  (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章程;

  (3)甲方所有现任股东(董事)名单及签名样本。

  (4)同意甲方签署本协议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五)甲方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抵押物权属证明(如有抵押物),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甲方在此向乙方做出如下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拥有签署和执行本协议的全部合法权利;

  3.甲方具有与受益人签订合同的合法权利,并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4.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受益人出具的保函的条款;

  5.甲方向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因甲方出具的保函而遭受任何损害或损失;

  7.甲方保证乙方的担保金额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期内的所有贷款将用于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8.甲方保证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

  9.甲方有义务及时、如实告知乙方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借入资金;经营亏损等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甲方保证接受乙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借款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然后根据程度向乙方提交财务报表。

  10.乙方不对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1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让或转移企业资产清单所列全部或大部分资产。

  三.担保下的索赔:

  当受益人按照保函的规定向乙方索赔,且乙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的规定,且乙方为甲方向受益人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对甲方有绝对追索权,不受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或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乙方有权从预付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取,并按日预付款金额的1%(百分之一)乘以实际预付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后天内无条件付清所有应付给乙方的预付款和罚款。

  四.保函的修改:

  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函内容时,必须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受益人的书面修改批准文件。如果增加担保金额和/或延长担保期限,甲方也必须相应增加/延长对乙方的保护,否则乙方不能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五.担保费用:

  甲方保证在签订担保协议时,按照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部门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础按年利率计算,为人民币1万元。

  (2)担保费按担保期限计算,在出具保函时一次性收取。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及其他费用。如延迟支付相关费用未经乙方同意,乙方应按总费用每天向甲方收取0.51的滞纳金。

  3.其他费用:

  乙方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高于正常情况下的其他费用(如乙方检查甲方的费用等。)由甲方支付。

  六.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在履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有关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本协议中的手写部分和打印部分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定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准备。

  九.特别提示:

  乙方已向甲方表明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应甲方的要求在本协议中做出相应的条款,甲方已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已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做出了全面准确的理解,本协议各方对每一条款的含义有相同的理解。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首次提及的日期正式签署。

  甲方(公章)和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