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合同

时间:2023-02-15 09:52:35 合同 我要投稿

招标采购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招标采购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招标采购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

  │序号│标的名称│规格│生产│商标│计量│数量│单价│金额│

  │ │通用名 │ │ │ │ │ │ │ │

  │ │商品名 │ │企业│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采购合同2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品名:

  2、项目技术规格或配置详见附件:

  3、项目数量:

  4、预算金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选择项在□内打√,其余打×)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

  2、编制、发售采购文件:□是□否;

  3、解释采购文件:□是□否;

  4、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是□否;

  5、供应商资格预审:□是□否;

  6、落实开标、评标地点:□是□否;

  7、编制评标办法:□是□否;

  8、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是□否;

  9、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是□否;

  10、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是□否;

  11、组织评审工作:□是□否;

  12、整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是□否;

  13、发出中标通知书:□是□否;

  14、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是□否;

  15、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是□否;

  16、项目验收:□是□否;

  17、协调处理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是□否;

  18、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是□否;

  19、招标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保存管理:□是□否;

  20、其他事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审批手续和详细的参考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4、甲方应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员组成。

  5、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提供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必须体现竞争原则,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6、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并且开标前应以书面形式(单位授权书)将确定的采购人代表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必须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

  8、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9、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10、甲方有义务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并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11、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并根据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根据委托代理事项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8、乙方有权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9、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报告甲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0、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送评标报告。

  11、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五、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七、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二○○年月日二○○年月日

招标采购合同3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厂家│认证情况│中标价(元)│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4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共同协商一致,就乙方订购甲方服装做员工工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服装成品,品牌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项目,双方约定如下表。

  二、以上所购服装质量要求达到色别、货号、规格等与乙方选定的服装样品一致,并达到服装厂家的合格标准。如乙方认为服装质量与样品不符,乙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后,甲方保证实行:质量不符包退;货号、规格不符包换;特殊身材服装以双方量体数据为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派技术人员前往乙方所属单位,与乙方所派专门人员一同对乙方所属员工进行实际试样量体,以确保乙方所购服装符合合同约定,量体数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存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乙方所购服装,严禁水洗。保质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月。在保质期内,如因甲方服装质量原因造成乙方所购服装:干洗起泡、拔丝、缩水现象,甲方负责调换。

  五、甲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分期分批向乙方交付服装,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交付,双方协商最后的交付日期,但为不影响乙方的使用,在原交付日期的基础上可向后延续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甲方向乙方交付所购服装,乙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同时按乙方封存“样衣”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六、款项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订购服装货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交付服装后,乙方应根据实际验收数量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货款。

  3、乙方有权预留总货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服装全部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即在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按照总货款的支付违约金。

  2、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开始生效。

  九、本合同共____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招标采购合同5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定乙方为甲方所需 的供货单位,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投标人须知

  2)、合同条款和有关补充资料

  3)、中标通知书

  4)、规格及技术参数

  5)、招标文件

  6)、经甲方同意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补充文件

  (注:合同文本均以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为基础,双方谈判后形成最终文本)。

  2.. 供货品种、数量及单价

  本合同附件。

  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相应规格的货物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的价格,并作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当月供货结算单价,合同签订后第2个月及以后每月供货的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第3条款进行调整量计算。

  3、合同单价调整

  钢材:合同签订的当月内不调价。自第2个月起,每批供应单价以合同供货单价(A)为基准,与交货前最近一次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的相应价格(B)相比,对上涨(下跌)部分进行调整。若价格涨跌幅度∣(B-A)/A∣<%,则单价不作调整;若涨跌幅度∣(B-A)水泥:合同签订的当月内不调价。自第2个月起,每批供应单价以合同供货单价(A)为基准,与交货前最近一次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的相应价格(B)相比,对上涨(下跌)部分进行调整。若价格涨跌幅度∣B-A∣<元/吨,则单价不作调整;若涨跌幅度∣B-A∣≥元 燃油: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燃油调价文件确定的价格,调整燃油供应价格。

  4.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4.1合同价款

  本合同范围内所供货物的总价款为元。

  4.2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4.2.1织发货。货物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达至本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合格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余款%货款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前提下,甲方于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可按实际供货情况确定是否留取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验收货物发票、甲 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过磅单、结算汇总表等单据后结算该月 的货款,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下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货款的 %,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此 款与下月应结算支付的货款一同向乙方支付。对每月合同价差调整部分, 双方每半年进行核对、统计,此半年内总体上涨部分甲方在核对当月向 乙方一次性办理结算,总体下跌部分甲方在核对当月乙方应结货款中一 次性扣除。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验收货物发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过磅单、结算汇总表等单据后结算该月 的货款,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下月日前向乙方结算当月货款的%, 当月货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此款 与下月应结算货款的 %一同向乙方支付。

  约定付款期限适当延期 ~ 天付款,乙方表示接受。

  4.4

  4.5乙方在办理结算前必须向甲方提交货物的税务发票,提交的票据必须是全额的'、严格符合国家税票管理的要求。

  5. 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

  5.1乙方提供供货计划后的日内)送达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6. 合同货物交货地点

  6.1本合同范围内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乙方负责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之前的装车、加固、运输,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7. 货物验收

  7.1货物由乙方指定委托人和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共同在交货现场检验,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2货物数量验收 钢材、水泥、粉煤灰、砂石料、外加剂等: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并与乙方送货单上数量进行比较,偏差<%的按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结算,偏差≥%的按甲方过磅单数量进行结算,双方人员在需结算的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燃油:若甲方在乙方指定加油站加注燃油,以加油机上显示数量为准,双方在加油卡上签字确认;若由乙方油罐车将燃油送达甲方指定油库,则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并与乙方送货单上数量进行比较,偏差<%的按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结算,偏差≥%的按甲方过磅单数量进行结算,双方人员在需结算的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其它材料:视情况按计数、丈量、检尺等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双方人员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材料理论量计算的,则按材料的理论值进行验收(如钢筋、钢模板的理论重量等)。

  7.3货物质量验收 钢筋、水泥、砂石料、外加剂等材料的内在质量检验,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抽检,并出示检验报告。材料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材料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抽检交付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属货物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法律责任。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7.4随货资料验收 随货资料包括货物发票、送货清单、过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等一套(如有),随货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无相关(应有)随货资料甲方将不予验收。

招标采购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__ 年__ 月__ 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_____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四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_

  第五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__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__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__

  第六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__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__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__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__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__

  (1)违约终止合同:___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__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__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__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__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__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__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__

  (1)投标人履约延误:__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__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__

  (2)误期赔偿:____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__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__

  (3)招标人履约义务:__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__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__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__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__

  (4)不可抗力;__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__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__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__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__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__

  (3)其他义务:__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__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__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__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__

  ⑤伴随服务:__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__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__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__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__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__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__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__

  招标人

  招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_月_日

  __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_月_日

  投标人

  投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_ 年_月_日

  鉴证意见:__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_月_日

招标采购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如空格不够用,可另附)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

  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招标采购合同8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工程说明

  1.1 招标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 工程名称:一期工程

  1.3 开发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 设计单位: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5 监理单位:北京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一标段)

  北京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

  1.6 总承包单位:北京世纪建筑有限公司 (第一标段)

  中关村建设集团 (第二标段)

  1.7 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1.8 结构形式:框、剪

  1.9 招标材料:SBS防水材料

  第二条、 招标内容

  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下列文件,并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公章。

  2.1 开标一览表

  2.2 投标分项报价单

  2.3 货物清单:注明货物主要部件品牌、产地、型号

  2.4 承诺书:包含产品质量、技术和售后服务承诺、能否提供履约保函的承诺书

  2.5 经销商经销证明、代理商代理授权证明

  2.6 投标单位资审表

  2.7 招标货物各型号检测报告(具有国家指定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8 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功能要求偏离表

  2.9 近二年工程业绩表:投标品牌产品业绩、投标单位代理投标品牌产品业绩

  2.10 投标单位资信

  ① 公司简介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④ 企业资质复印件

  ⑤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⑥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质量担保书复印件

  ⑦ ISO9002体系认证及环保认证复印件

  ⑧ 生产设备状况:注明设备产地、数量、已使用年限等

  ⑨ 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⑩ 资信等级证书

  第三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投标单位应该对本工程及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细致的理解。对招标文件中所述内容有不清之处或者认为应提供条件而招标文件中未反映到的货物有关技术性能,应在投标书中提出建议,供招标单位改进或研究参考。若发现问题,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咨询。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对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单位,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投标总则

  4.1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企业信誉好、资金充足、合同履约率高等基本特点。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应为同类产品的先进产品,交付的货物必须注明生产厂地、出厂时间、技术参数、设备标准等级等。

  4.2 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指定的设计院无偿提供设计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4.3 投标单位明确以下各项内容

  ① 付款方式:由招标单位根据不同项目拟订适用的付款方式。

  ② 材料供货及进场日期: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③ 保修期:自北京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竣工之日起计 5 年。

  ④ 运输方式:由投标单位负责,并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货到交付地点后负责卸货。

  ⑤ 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一期工程工地现场

  ⑥ 合同签约方式: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中的其中一家或两家分别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4.4 投标文件

  ①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均应保证其准确、完整、负责、严密性。所有不完整的或文件不全的投标书将被作为废标。

  ② 全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送至招标单位,过期视作放弃投标。

  ③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应由其签署。全部投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④ 全部招标文件必须以密封信封形式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信封的封面上写明:

  招标单位名称: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货物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4.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允许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文件作一般性的说明或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的内容。

  4.6 投标文件法定文字为中文;投标货币以人民币计算;度量衡单位使用公制单位。

  4 .7 投标人必须知道,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将不被考虑;

  4.7.1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的;

  4.7.2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4.7.3 投标书逾期送达;

  4.7.4 在未经授权之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原文;

  4.7.5 未按本须知提供所须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4.7.6 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

  4.7.7 未按规定持原件或证件不全的。

  4 .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8.1 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120天;

  4.8.2 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此类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延期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如有)。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有效期。

  4 .9 投标文件的变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任何合同条款的任何变动及条款偏离都不能被招标人接受。

  4 .10 开标

  4.10.1 本招标项目将于20__年 月 日上午9时30分在以下地点开标:

  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4.10.2 在有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款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工作证)并签名报到已证明其出席。每位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人员最多不超过2名。

  4.10.3 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的密封、标志、备制是否符合本须知的规定以及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4.10.4 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

  第五条、 评标

  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验证、产品质量、报价、售后服务内容、供货周期、

  付款方式等内容,选定中标单位。

  第六条、 中标

  招标单位根据最后的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须作任何解释,投标书不再退还。

  第七条、 签订合同

  7.1 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2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7.3 中标单位的货物签约单价不得高于投标单价。

  7.4 合同签约方式:建设单位拥有全权决定以下任一签约方式并无须对投标单位作出任何解释。

  7.4.1 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中的其中一家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7.4.2 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分别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由工程部编写)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材料及设备采购买卖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北京一期工程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标 的 物:

  签约时间:

  卖 方: 买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邮 政 编 码:

招标采购合同9

  买方: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

  服务费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药品需求一览表;中标品种通知书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阜阳市医疗机构__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安徽___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买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安徽___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采购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

  2、计价方式:

  3、评标办法:

  四、代理业务范围:

  □ 拟定招标方案;

  □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 编制招标文件;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编制标底;

  □ 组织开标、评标;

  □ 参与开标、评标;

  □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 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XX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 %或人民币(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 %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XX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理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的(□设计 □监理 □施工 □设备 )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

  □ 拟定招标方案。

  □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 编制招标文件;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编制标底;

  □ 组织开标、评标;

  □ 草拟工程合同;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日期:

招标采购合同11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

  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买方(签):_________卖方(签):_________

  证人(签):_________证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1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产地│规格│单位│供货│出厂│零售│数量│金额│交货│

  │名称││││价格│价格│价格│││时间│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招标人:(章):│

  │住所:│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意见: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招标采购合同13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人: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唛头:_________;

  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

  毛重/净重_________;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条件

  6.1如是外国货物:

  6.1.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如是国内货物:

  6.2.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保险

  8.1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保险。

  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保险。

  9.支付

  9.1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9.2.2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48小时内将上述单据除以外航寄给买方。

  9.2.3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发运。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迟交贷

  14.1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

  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仲裁

  19.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仲裁。

  19.2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9.3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0.2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末终止部分。

  21.破产终止台同

  2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

  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标采购合同14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招标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月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标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月

  一、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产品。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产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产品目录)规定产品的规格、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产品。因产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产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产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_________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