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安装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钢构安装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钢构安装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形式: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4、工程建筑面积 ㎡ ,工程楼层 层 ,工程总价款 元 ,大写:
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6、附注: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月 日前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清理、平整、并提供涉及到工程的隐蔽及障碍物资料,与钢结构安装的相关资料:
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专用配电板一处,保证满足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提供施工人员的食宿用房;
3、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义底。
4、甲方派驻 为工程现场代表,全权代表甲方履行职责。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临时设施的使用及维护、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
2、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根据双方协商,商定总工期 天(日历天),自乙方收到甲方约定的.金额定金以后 天内进场开工,进场前 天,甲方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书,工期以进场通知书说明的进行时间开始计算。即 年 月 日以前竣工。
2、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1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一项的要求,影响进场施工时间或影响工程的进度的。
2.2在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而指示造成停电、停水、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准确而延误工期的;
2.3因为变更或由于乙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工期的
2.4天气因素影响施工的,包括下雨和刮台风
2.5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或工程进度款;
2.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2.7因土建延期或质量不合格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及因甲方负责的其它工程项目交叉施工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
2.8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的第三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则被视为乙方的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甲、乙方双方约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和标准进行制度和施工,并按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应及时通知乙方,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乙方就按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复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对该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
第二条期 个月。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计算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支付合同总价 %定金,计人民币 元给乙方;此定金作为双方发行主合同的担保。合同开始发行之后,转为合同工程款;
2、乙方钢构材料进场安装时,甲方即支付合同总价 %,计人民币 元给乙方;
3、钢构主体安装完成及彩钢板进场时,支付合同总价 %,计人民币 元给乙方;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余款 元一次性付清。(留1%半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本工程的施工以设计文件和图纸会审为依据,未经甲方或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作出修改。
2、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提前提出书面修改通知给乙方,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出具修改联系单。涉及工程款或工期变化时,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参照全国、浙江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罚款。
第七条 工程验收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次日起七天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通过,竣工日期为乙方竣工验收报告提交之日。经验收需要改进行,应为改进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第八条 奖罚及责任
1、乙方如未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延期完工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工程总价款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限贷款利率,自应该竣工之日起计算至实行竣工之日止;
2、甲方也应按时支付工程款和工程余款,否则按2%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工程竣工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地为乙方住所地。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0201)执行。
4、补充协议:
发包方(单位盖章) 承包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钢构安装合同2
工程名称:委托单位:检测单位:
委托单位(甲方): 检测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检测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检测依据
2.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2.2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
2.3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
2.4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89
2.5 《紧固件螺栓、螺柱》GB/T3098.1
2.6 《钢结构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热圆技术条件》GB/T1231
2.7 《钢网架螺栓节点》JG10
第三条、检测项目、数量及收费
第四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4.1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条方式进行结算。
4.1.1 按双方约定的检测费人民币(大写): 实行总包。
4.1.2 按第三条的收费标准,以实际检测量进行结算。(实际检测量为报告数量)
4.2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条方式进行付款。
4.2.1 合同签订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检测费 元。
4.2.2甲方预付检测费 元,余款在领取报告时凭乙方出具的《检测结算单》一次性付清。
4.2.3甲方在领取报告时一次性付清全部检测费。
第五条、收费依据
1.《关于核定新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九价费字38号;
2.《关于核定新增建筑节能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九价费字[20xx]24号;
3.《关于核定新增建筑节能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九价费字[]14号;
4. 暂无国家收费标准的项目由甲、乙方商议确定。
第六条、双方义务、权利
6.1 甲方义务
6.1.1 向乙方提供与检测相关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6.1.2根据乙方要求做好现场准备工作;
6.1.3 协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做好现场检测的见证工作;
6.1.4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检测费用。 6.2 甲方权利
5.2.1 对测试数据有知情权;
6.2.2 从乙方获取相关检测咨询服务。
6.3 乙方义务
6.3.1 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检测资质证明文件;
6.3.2进入工地现场后 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6.3.3现场检测全部结束后 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6.3.4遵守甲方工地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安全操作。
6.4 乙方权利
6.4.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检测费有停止检测及提交检测报告的权利。
6.4.2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检测不合格结果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样品处置
7.1乙方对检测合格的或破坏性样品原则上不予保留,不合格样品保留十五天,甲方如有其它要求,请在“委托协议书”中说明。
7.2甲方对贵重的或要求回收的样品应在“委托协议书”中注明,并于送检的十五天内办理领取回收手续,逾期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8.1 甲方对检测结果持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也可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
8.2 复检结果与原结果相同时,由甲方支付检测费用,反之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 8.3 若甲乙双方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应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第九条、说明
9.1 正式进场时间由检测联系人电话确认,届时甲方务必完成现场的准备工作,否则延误检测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9.2 对检测的服务与质量有议异可向乙方申诉(申诉电话: )。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单位盖章:签订日期:
帐 号:
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