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11 09:25:23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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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安全大排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四、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团结合实际,从8月17日起在全团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我团“打非”工作总结如下。

  一、采取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成立“打非专项行动”指挥部,全面启动和部署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设专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准确了解和总结工作中问题,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师市通知要求,制定了切合实际、突出整治重点的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工作阶段,明确时间,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将“打非”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3、健全“打非”工作责任体系。团安全科突出做好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摸排,及时了解和上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信息。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牵头负责监管行业的打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好牵头负责部门在本部门负责管辖范围、职责范围内的“打非”工作,形成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局面。

  5、对全团开展全面巡查。严格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原则,逐个单位进行拉网式巡查,清楚掌握全团情况,并与其他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实行集中取缔。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在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工作经验

  1、实施联合执法制度。“打非”工作牵头部门定期召开“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道路运输办、工交建商科、安全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2、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让“打非”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庄、进家庭和进学校,让全社会的人来参与、理解和支持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打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3、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处罚,由此而造成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断完善举报制度,实行“打非”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打非”举报。

  三、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团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截止目前,我团累计集中巡查5次,出动巡查20余人次,停业整顿单位3家、无证烟花炮竹经营单位2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2起。

  但我团“打非”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特别是进入冬季,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打非”任务更加艰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团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团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极易引发爆炸事故。潞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将“打非治违”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谋划安排和落实。今年以来,潞江镇及时制定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以强有力的措施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镇平稳和谐的.安全生产形势。

  一、精心组织,周密谋划,突出重点。

  为扎实开展好今年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工作机构。工作组按照潞江镇9条主要街道赶集的时间顺序安排好突击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1月25日以后按照街天顺序在9条主要街道上巡查检查。执法人员反复巡查集市,在对合法销售的14户监管对象正常检查的同时把重点对准了流动摊位和以前曾经违法销售的个别人员身上。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重点打击。

  年关越来越临近,个别违法人员按捺不住冲动,抵不住烟花爆竹违法销售的高额利润诱惑,开始铤而走险私下销售产品。针对这一现象,执法人员坚持节日期间工作不停顿,每天正常开展执法监管,每天巡查检查集镇市场。这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店面存放,私自库存非法销售的产品;二是无证经营的行为;三是非法违法销售的人员;四是合法店面存在安全隐患的。执法人员每到一处就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督促经营人员及时整改存在隐患,同时重点打击违法销售人员。

  经过连续开展检查巡查,全镇在春节期间发现了3起违法销售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并在大红坡公开销毁了福满堂鞭炮12封、金玉满堂红鞭炮大小共计25盘、开门红礼花大小共计15盒、各种礼花4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人员,维护了辖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4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xx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文件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安排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成立了由稽查队长任组长,稽查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对检查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检查情况

  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经查,我县辖区内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烟花爆竹的标识、进货质量证明、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仓储安全、警示标志、警示说明等情况。经过检查发现,经营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提高,均能按要求从正规渠道进货,并能提供相关厂名、厂址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经营批发企业一家,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原则,对经营户和围观群众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使经营户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从具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单位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具体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专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防伪标识,是否有警示标语和燃放说明等标示,发现问题产品可拨打12365质监热线进行举报。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5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我区欢庆、祥和的氛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活动,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禁放工作小组

  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xx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xx为成员的环保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2月1日下午,在xx召开我局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全体干部职工(领导组成员、假期值班人员、网格人员等)参加,动员全局提高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正确认识,明确任务和职责;

  2、网格下沉人员对辖区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口头宣传,告知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并明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微信群、QQ群、美篇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

  3、在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这个重点时间段,通过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我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网格涉及的工业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督查。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6

  为认真做好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稳控安全大局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形成以分管领导亲自抓、安监办具体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部门配合抓的联动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并制定《蒋场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镇域安全大局稳中向好。

  二、聚焦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12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工作会议,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店)负责人参会,会上分管领导强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并现场签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安全生产承诺书10余份,发放消防宣传海报100余份;二是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依托,在镇十字路口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和《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做到安全经营,保障旺季平安。

  三、严格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2月9日,在市安委会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带领下,对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门店烟花爆竹存量情况、灭火器运转情况、安全制度和警示标志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口头指出,并现场填写《天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交由负责人签字、安监办存档。

  12月31日、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办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6份。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整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发放关卡;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

  xx县供销社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及州供销社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系统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积极努力,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与xx供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x安发(20xx)x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开展系统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社开展整治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xx县供销社根据x安发(20xx)1号文件《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社领导高度重视,结合系统实际,于20xx年4月3日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开展系统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各基层社、公司负责人,县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21人参加了会议。xx副主任对开展系统今年供销系统的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作出了安排。

  会上,重点强调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强调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整治工作。

  二、充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领导小组

  由县供销社xx副主任任组长,安保科长xx副组长,县社安保科xx、县土产公司xx各基层社(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社安保科,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

  三、烟花爆竹安全清理整治情况

  按照县安委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烟花爆竹清理整治工作。一是结合各种春节期间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进行检查、清理,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大检查。20xx年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178本,与经营户签订《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178份,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138次,检查部位269处次。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37天,参检人员413人次,出动车辆197台次,打击非法经营户5户,共没收烟花爆竹189件,值30000元,共开支烟花爆竹整治费用55000元。为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系统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发展,做到组织领导、人员、措施、检查、经费投入五到位。由于工作扎实、有效,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未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全年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突出喜庆、祥和气氛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安全效益的共同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x安发(20xx)x号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常态化。

  2、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营造安全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和谐社会环境。

  3、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活动。

  4、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核发证工作。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8

  20xx年春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市安委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20xx年宁波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配合市安监部门狠抓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经营户的安全管理、执法打非等各个环节工作措施的落实,我市实现了“零事故”工作成效,使全市人民渡过了一个祥和喜庆、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现就20xx年我局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视宣传,广泛发动。

  市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广泛组织动员全局力量加入到宣传工作中。一是刻录市安委办制作的烟花爆竹宣传光盘下发各县(市)、区局进行同步宣传。二是联系广告媒体开展宣传。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全市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在黄金时间不间断播出宣传片和宣传提示标语。三是在市局机关大厅、行政审批大厅的显眼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对过往办事人员及机关干部进行“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进行宣传。四是在市局综合信息网发布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通告。同时将宣传印刷资料发至市局机关各处室,形成市局各条线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统一宣传氛围。

  二、突出重点,各尽其职。

  永康“119”烟花爆竹事故通报后,市局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进行了紧急宣传,要求各地要组织人员联合地方乡镇街道、安监部门开展检查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按照“先照后证”原则,在第一时间抄告当地安监部门,并配合做好查处取缔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经营户依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从安全、环保的角度,建议全系统干部及家人不买不放或少买少放烟花爆竹,杜绝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三、联合督查,打击非法。

  1月11日,我局派员配合安监局陪同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督查小组去慈溪实地督查,查获一家非法经营户并责令改正。12日,市市场监管局副书记副局长朱德人带队,联合市安监局及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组成的第四督查组,对鄞州和奉化两个地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行了实地督查。同时,听取了当地政府的相关工作报告,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反馈,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奉化市场监管局配合当地安监部门对土特产日杂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仓库的过期产品进行了查处,并做了妥善处理。同时,配合安监部门对全市批发单位的仓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严禁过期产品流入零售市场,造成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9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x号)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 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一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0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监管监察责任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二、严格把关、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业主和公众人身财产安全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