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2-07-09 11:40:5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读后感1

  读完《家》,一种压抑的心情才有所解脱。

  我用了两天的零碎时间读完了这部小说。它所引起的感觉跟我之前看电影时是完全不同的。它极大地引起了我同情、悲愤的情绪,甚至影响了日常的心情。

  《家》是一部记录一个正在崩坏的资产阶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这个在封建制度背景下生存的大家庭,有着不可避免的家庭纠纷、勾心斗角、压迫与不公,但又因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着令人惊喜的反抗。悲与欢、压迫与反抗成为小说中涌动的激流。而其中最动人心弦的是,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在封建制度的残酷压迫下受苦、挣扎而不免于死亡。因此小说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悲愤与控告的'呼声,把斗争的锋芒指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制度和害人的、束缚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必将走向灭亡的道路。

《家》读后感2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王,他写的书我非常爱看。

  其中有个古树叫母熊大白掌,沈石溪和猎人在森林里打猎,看见一只母熊,他的熊掌洁白,能卖许多钱,人抵不住金钱的诱惑,猎人便拿起去追,母熊一看就快速的逃走,但他还带着一个小熊仔,小熊仔遇见陡峭的`地方就走不动,只能母熊吊着他跑但是这样会减慢他的逃跑速度,小熊被抓了。猎人说有了小熊母熊还会回来的,果然母熊回来了,为了救他的小熊。母熊先把猎人的猎狗抓了起来,当 狗质 这样猎人就不敢开枪,眼看小熊被救走猎人还是开了枪自己的狗死了。母熊也受了重伤,母熊又一次逃走。这是猎人更恼了,让沈石溪拿腰带抽小熊并且还有浇上盐水。这非常疼。小熊在哀嚎。猎人躲进了石窝。这是一声巨吼从山顶落下一个庞然大物。是那只母熊。他已经摔得不行了。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自己死了。为了孩子留着血等到不可能等到的山顶。从天空跳下。

  从这篇故事中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并且感受到了人世间的残忍为了金钱可以做出一切事情。人应该和动物和睦相处,不能伤害它们!

《家》读后感3

  蓝樱草和薇薇安有一个中国妈妈和美国爸爸,他们都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妈妈叫蓝兰,爸爸叫路易。因为事业的需要,他们一直分离了十年。

  十年后,蓝樱草的美国爸爸终于来到中国看望她了。这次寻亲,也意味着相隔重洋的爸爸妈妈一一这对旧日恋人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逢。在双胞胎姐妹看来,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即将复合,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樱草传说中的爸爸,真的要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觉得,世界真得要变了!

  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十年后的父母都出已经另有所爱,破镜毕竟并不能重圆─是呀,大人的事,小孩又怎么能理解呢?

  虽说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能理解,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大人们私自做什么事儿,如果不先问一问小孩的想法,那我们是不是就会很难受呢?

  就像樱草和薇薇安,她们的.父母擅自离了婚,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而且还想让这对双胞胎姐妹分开,这对她们来说一定很不舍吧。就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有询问她们俩的意见,所以就造成了家庭破裂的结局。

  所以,爸爸妈妈,如果您爱我,就别擅自做决定!

《家》读后感4

  这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写了动物的故事。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黑熊名叫阿宝,有非常高的舞蹈天赋。而一只名叫圆球的黑熊,把它的名气抢走了。之后阿宝每天焦躁,看到圆球就呲牙咧嘴,好像想一口把圆球咬死。之后,田甜小姐把阿宝锁在笼子里。后来,马戏团一年一次的巡回演出,慰问贫困山区的农民。而阿宝在那里和在马戏团里有360度大转弯。性格温和多了,不像在马戏团里别人摸他就咬他,最后,阿宝死在了马戏团里,死在高导演的掌声和鼓励里。告诉了我们,动物跟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也有死去的时候。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狮子,叫幸尉,它还有一个漂亮的驯兽员,叫孙曼莉,是一个温柔的`驯兽师。而翁导演要拍一部《情满非洲》把幸尉选上了,结果幸尉的行为就改变了,想吃鲜肉,想在《情满非洲》里一样,茹毛饮血的把一匹枣红马吃掉。最后,孙曼莉成了一个夜总会表演小节目,孙曼莉再也没有去看幸尉。说明了一只狮子只要有了这样的经理,最后就会再揪不过来了。

《家》读后感5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黑熊舞蹈家》。

  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不是阿宝的故事,而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从前,有一只北极熊,她叫珍宝。毫不夸张地说,珍宝是母爱的典范;睁大着眼,不睡觉,生怕熊崽被偷去。只要有点动静,她都会睁大她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四周看。当熊崽断奶的时候,过了不久,珍宝又产下了一头熊崽。为了避免珍宝又为了熊崽而憔悴,于是,饲养员出于好心就帮熊崽进行人工喂奶,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似的,天天给他按摩。就这样,珍宝的母爱渐渐淡去,当饲养员把熊崽捧到她面前,她若无其事,把熊崽推开一边。有一天,惨不忍睹的事发生了:小熊崽没人看管,于是走到水池边玩,一不小心滑到半米深的`水池里去了,珍宝见了,想去救他。一只鸟在她面前掠过,她竟然为了捉鸟而不去救小熊崽,直到小熊崽死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太过于好心,是会害人的。

  “好心地帮助,终究会变成坏事。”这句话,永永远远回荡在我的心中,时刻警惕着我……

《家》读后感6

  大家平时一定被欺骗过吧,说不定自己也欺骗过别人。但是你们知道被欺骗得后果吗?

  阿宝是阳光大马戏团的一只熊。它可不是普通的一只熊,它是一只有艺术细胞的舞蹈熊,它会跳探戈,会华尔兹,会……它也是阳光大马戏团的明星熊,经常会出去表演。在马戏团中,还有一只熊,叫做圆球,圆球只是个配角。

  一天某国的元首夫人来阳光大马戏团参观,点名要求最出名的阿宝陪她跳一曲华尔兹,因为元首夫人年轻时是个舞迷。阿宝正好表演完了一场,情绪有些不佳,于是高导演便让圆球来代替阿宝。元首夫人跟圆球跳完一曲后感觉很不错,便大大的鼓励了阳光大马戏团。就这样,圆球阴差阳错的`代替了阿宝。不幸的是,在那天,圆球和元首夫人跳舞的照片被拍了下来(就是说圆球被当成了阿宝)。很多人慕名而来,观看“阿宝”(圆球)的表演。

  阿宝被落在了笼子里而“阿宝”则在外面接受万众瞩目。阿宝在笼子里愈发的孤单了,它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它终于了解到它被欺骗了,于是它绝食了,最后死亡。

  看,这就是被欺骗的后果。欺骗,终究不是什么好事。

《家》读后感7

  《有的人》这篇文章写了两种截然不一样的人,也写了他们对待人民的态度,最后写了人民对他们的看法,态度和他们的下场。

  《有的人》是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逝世十三周年写的一首诗。全文用了比较的手法,先反后正,让文章更加鲜明生动。而且写出鲁迅和那些为人民而奉献一生的革命者,他们宁愿做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的品质。让我们佩服不已。

  读了这篇文章,我领悟到:做人,要真诚懂得为他人奉献,这样你会流芳百世。如果做自私,欺软怕硬的.人,那你会遗臭万年只要你对他人尊敬,礼让,那他也会尊重对你的。如果你觉得这样做很吃亏,很难,那你就永远体会不到奉献的快乐,永远得不到别人看你那坚定的目光,要相信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你想让别人在你死后还惦记你吗?你想让有的人提起你的名字的时候感到自豪吗?你想不把名字刻入石头也不朽吗?那就用你自我最大的力量去帮忙他人。

  我想这首诗就应让社会上的每个人都看一下,让那些为了势力,名誉,地位而失去本质的人改过自新。

  不要让自我轻易妥协,真实才是你拥有的最宝贵的财富。

《家》读后感8

  梅,总给我黛玉一般的伤感;觉新,总让我心隐隐作痛。他们的这份爱,似乎是在照应着古时陆游唐婉的爱恋,只是少了婚书,但愁怨无奈未少,撕心裂肺不减。

  他毕竟是长子,觉新的犹豫,觉新的.舍弃,我终能理解。因为他伤自己,是伤得最深,我分明看到他心头的愧、悔、痛,无奈、怯懦、彷徨……而梅,那腊梅般傲霜又清丽的女子,对这情缘终是无力回天。

  另行嫁娶的两人,阔别数年,竟也在园中相遇,只是未在沈园。不知是否是笔者刻意影射历史,我从作者笔下想见得陆唐的泪眼相对,想见得梅新的无语凝噎。

  东风恶,欢情薄,终是伊人逝去空留那千万万无期离索;桃花落,闲池阁,终是倩人难留只剩那赤条条孑然一身。

  今世无缘赠玫瑰,只有梅花暗香,只有暗香……

  《家》中本有万千世俗人情,但我想,数年、数十年之后,在我记忆中仍深深留下的,是这花梦三叠的情愫……

《家》读后感9

  读完《肩挑一个家》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主人公都很伟大。比如薛馥华,她虽然是个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还是蹬着三轮车,把爸爸送到了医院。虽然只有十岁,但她能够照顾好爸爸和奶奶,大人会做的事她都会做。她也是个懂事的孩子。她先帮发烧的奶奶把早饭煮好,再把犯了病的爸爸送到医院,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十二岁的丁悦媛是班级黑板报的主编,为了布置黑板报,她不得不放弃踢毽子、跳绳的课外活动课。班级大扫除时,她也会自告奋勇地让老师把任务分配给她,就连墙角的一点灰尘也逃不过她的眼睛,直到把墙角擦得干干净净才肯回家。丁悦媛不仅做起事来非常认真,下课后,她还会去安慰一些同学,是认真的同学。

  卖馒头的谢长玉是个懂礼貌的`人,她在接过别人付的钱时,不忘了说声谢谢,在卖馒头的同时,她也会不时地把课外书拿出来看。谢长玉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虽然刚开始叫卖的时候,没有人来买,这时,夕阳已经染红了天空,但谢长玉没有放弃,而是继续不停地向路人吆喝着。最后她终于把馒头卖完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同时,也可以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家》读后感10

  今天晚上我读了一篇童话故事,名字就叫《不莱梅镇的音乐家》。我觉得这一篇故事很有趣,也很生动。我都已经读过5到6遍了。这一篇故事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头驴,当它老到干不动活的时候,主人就想把它杀了。驴觉得情形不妙,就逃跑了。它想去不莱梅镇当个音乐家。

  在路上,它碰到了一只与它有着相同命运的狗,之后又碰到了猫,鸡。然后它们四个就一起去完成梦想。它们四个在梦想的路上也经历了许多的'困难,但是它们并没有放弃,还是继续往前走。读了这篇故事后,它给我的启示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团结的力量是巨大的,当一个人无法面对困难的时候,要团结身边的伙伴,同学,家人。大家共同想办法,用集体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战胜邪恶,才会取得最终的胜利。有一句话说的好‘一根竹竿容易弯,三根麻绳难扯断。’

  所以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团结,因为团结就是胜利。

《家》读后感11

  当我看完了《家》这本书,抬头望着正在尽兴玩着ipad的弟弟,才从高公馆那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中穿越回来。

  巴金用自己的创作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的抨击,生动形象的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在巴金的笔下,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充满洋溢着信心,希望和力量。

  《家》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个性鲜明的`,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纯洁、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顺驯良地吞咽着旧礼教恶果的小姐梅芬,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以及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解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以压抑凄惨的美感,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内心涌出的热流,炽热而奔腾,在黑暗中冲撞,头破血流的寻找着新世纪的出口的激情。我想可能很多年后,即使忘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道。

《家》读后感12

  最近我阅读了巴金爷爷写的三部曲中的一部——-《家》。巴金爷爷是现代著名的文学作家,他写过很多著作,《家》作为他的代表作反映了中国旧社会的封建主义和家长制。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主人公觉新的软弱无能,觉民、觉慧坚决抵抗旧社会支持新社会与高老太爷抗争的动人故事,里面人物的性格各不相同:老大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长辈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即使自己有不同的意见也不敢提出,一味遵从;而觉民和觉慧是两个有自己看法并且大胆实施的人,为了自己的理想和幸福努力奋斗;他们的祖太爷——-高老太爷,是封建社会典型大家长的'代表,他为了自己的面子、利益而不顾别人的看法,最终使一个个人都成了“牺牲品”。

  读了这本书之后,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父母不会把他们的愿望强加于我们身上,给我们自己的空间。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就更要珍惜现在,努力做好每一件事,以更好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家》读后感13

  每当我捧起那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中便沉浸下来。

  每当我在阅读那部经典,心情总是随着主人公们的一举一动而时起时伏;每当我读完那部时代的结晶,心中总会有不同于上次的感想。

  《家》这部著作中人物众多,个性鲜明,他们给我留下的印象也不尽相同。如:觉新的办事能力强于高家任何一个人,觉民与觉慧以及琴的`崇尚改革等。其中及我也想留下最深的是高家三少爷―觉慧觉慧的个性明朗,敢爱敢恨。他认为人人平等,所以他从不乘坐轿车,觉慧爱过一个女孩,她是高家的一名婢女。他们非常依恋对方,可是那一天,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她将送去做绅士冯乐山的姨太太,而她不愿去,也不愿辜负觉慧,便投湖自尽了。

  看到这里我深有感想,虽然她只是一个婢女,但他也是一个人,选择了她该有的权利!后来因她投湖,另一个人顶替了她去,经过这件事,让觉慧讨厌更深对家的感觉,当代青年没有选择的权利、经过许多事之后,坚定了觉慧离家的决心。他开始到处筹款。准备去上海做一切事物,当天清早,他匆忙向他哥哥们告别,踏上了去上海的旅途。

《家》读后感14

  这座雕像原来就在那里,我只是去掉了他的边边角角而已。在人生中,你就是那座雕像,只要去掉外面的一些边边角角,就能获得完美的自我。当我看完这段话时,不禁感慨万分。

  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总为写的一手字而发愁。在王老师批改作业时,只要一看到我的作业,就会皱起眉头,像研究甲骨文一样研究我的字,我也只要一看到王老师皱眉头,就知道又要被请上讲台,随后,就是听到字太差了,至少能让老师看得清的声音。每次我站在讲台上都感到十分愧疚,但是只要一回到座位,又仿佛鬼使神差似的,把老师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提起笔就随心所欲地乱写一气,写完后,只要自己觉得看得清楚,就又交上去,到最后,难免落得个老师改得欲哭无泪,而我也已两眼泪汪汪。在课余的时间里,我也不知道王老师已经对我说了多少次字要写得好,六年级还要冲刺一百二十分,写字就占了九分的!每次听到的时候我都会郑重而严肃地点点头,但至今王老师每次改我的'作业时,仍是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

  每次每次,听完王老师的教导或告诫,我都会跑到操场上无声地呐喊:出色的雕塑家,你在哪里?操场上空毫无回音,但我自己深深知道,其实那位雕塑家一直就隐藏在我的内心里。

《家》读后感15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