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2-04-15 18:29:50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工程质量保证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保证书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一起来参考保证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质量保证书1

  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对所承揽的工程作出以下承诺:

  一、质量保证:

  1、材料合格: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检验确认,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于工程。

  2、施工质量合格: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工期保证:

  1、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管理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①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和个人的定额和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②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实行自检,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每周召开协调会,与总包和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因素。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队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并派安全专管员一名。除了遵守操作工艺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意用电安全

  (二)安全措施: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三)执行安全规范: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高跟鞋及拖鞋。②施工现场和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开玩笑和打闹。

  四、治安管理措施:

  工地现场内,施工人数较多,生产工人在工地居住,治安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就工地治安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每周召开一次治安教育会,派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至各施工班组.

  2、不准各施工班组人员发生打架事件,严禁各施工人员超出规定的'活动范围,影响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

  3、不遵守工地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五、环境卫生:

  1、工地每天及时整理生活垃圾,一定要保持生活居所整洁;

  2、工地废弃物必须每天清理,防止污染;

  3、所有垃圾必须弃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4、坚决执行场地清洁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2

  甲方(卖方):xxx乙方(买方):xxx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市区(镇)路(街)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1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年月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甲方(章):xxx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联系电话: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3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工程质量保证书4

  发包人(全称):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配置的污泥泵、电控柜、污水管、彩钢雨棚等主要设备、主要填料、湿地植物,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二 年;

  (五)消防工程保修期为 年;绿化 一 年。

  (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二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保证书5

  为做好对工程的跟踪服务工作,对由 项目经理_________负责的 系统工程,做出如下保证:

  1, 符合提供的设计图纸。

  2, 符合国家弱电的相关规范。

  3, 相关硬件设备均使用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

  4, 所使用软件均是正版。

  5, 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有本公司承担维护责任。

  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单位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硬件设备运行正常2年

  (2) 设备联动运行正常2年

  (3) 外包及装修挂件无松动变形期限为5年

  (4) 硬件设备及软件免费升级期限为2年

  (5) 其它按合同规定

  其它保修期限由建设方和承建方约定。

  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计算。

  保修范围:

  (1) 涉及到本系统的由承建方提供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2) 用于本系统的由承建方提供的管材线材。

  (3) 由承建方提供装修外包工程竣工后,有关报修来电(或来访),本公司将及时做出人员安排进行现场察看,做出书面答复,妥善进行处理。

  保修承诺

  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我公司将排除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我公司维修负责人每天应与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此,在甲方维修备案本上签到。在质量保证期的`第四个月,我公司撤回常驻维修人员,但遇有需维护或维修的事项时,我公司人员将在甲方通知后24消失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和效果。

  培训计划

  本系统调试开通后,我公司为贵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前给有关人员罚当培训手册,手册内容包括系统操做,故障排除,维护说明等项目。

  为甲方及使用有关人员提供的培训内容包括:

  1、系统工作原理。

  2、系统硬件,软件组成及功能特点。

  3、整个系统运作的过程及维护。

  4、接受疑难问题解答。

  培训课程大纲。

  1、系统概述,原理及构成设计。

  2、系统设备功能,设置操作及故障排除介绍。

  3、中心机房设备的常规操作

  4、系统软件功能介绍、操作、超汛、打印功能操作。

  5、实习操作。

  培训资料

  1、系统设备使用手册

  2、工程相关图纸

  3、系统维护手册

工程质量保证书6

  发包人(甲方):_____梁建设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 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⒎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工程质量保证书7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至三层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一、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合同,工程总价为壹拾万元。

  一、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质量保证范围:为承包人所负责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层、三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包质量、安全、工期,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二、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开工之是起到实际竣工之日算起的质量保修期内为质量保证期。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责任

  1.本工程按装饰装修相关验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质量要求为合格。

  2.工程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对所施工全部范围的质量进行负责,如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在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7.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本工程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本工程总价的的95%,同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质量保证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两份,承包人与发包人各执一份,承包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8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计划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四、建设方的责任:

  (一)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当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方愿意接受市政质量监督站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意见。

  五、本书一式三份,:方(建设单位)、监督方(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公用处备案一份。

  甲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9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0

  一、工程概况:

  尚城沂龙湾09地块3栋工程位于临沂市南坊新区通达路南段西侧,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本工程主体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6285㎡,建筑檐高3 。900m,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地下防水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防。本工程建筑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屋面保温采用膨胀珍珠岩及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外墙保温采用e体系外墙保温;外窗采用铝合金平开窗。本工程由广东建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和广州伯盛建筑事务所设计,由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勘察,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xxx有限公司承建施工。

  二、工程质量情况:

  本工程由甲、乙双方进行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其他项目;

  四、房屋建筑工程保修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到xxx有限公司联系维修三日之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签字满意为止。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

  (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质量缺陷。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七、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及住户未经设计许可,不得在装饰中擅自改变结构,否则责任自负,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八、商品房预售后,预购单位在不影响房屋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可以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

  九、凡商品住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住户对开发单位的答复和处理有争议时,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问题,可向实施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鉴定;有关住配套的'质量问题,可向当地房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若仍有异议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作为工程交验的必备资料,同时也是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1

  xx项目部: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陇南市有关法规、政策,我项目部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伤害事故。

  具体保证如下:

  (一)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工程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取得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四)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严格控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劳保用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六)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七)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守施工工序、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及周围绿化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八)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立即组织进行紧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上报关部门。

  (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施工单位:xx

  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2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位于 的甲方住房的大理石装簧(外墙面及屋檐)事宜。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1、质量保证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大理石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0年。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和屋檐的大理石墙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1. 保证大理石墙面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 保证大理石墙面接缝平整,整体墙面纹理通顺;

  3. 保证大理石墙面不开裂、空鼓、脱落;

  4. 保证安装大理石墙面牢固、无倾歪,杜绝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现象。

  5.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

  2.发生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大理石墙面脱落、裂缝、空鼓、倾斜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灾害以及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身份证)

工程质量保证书13

尊敬的xx:

  1、本投标人(是否保证)xxxx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符合国家、行业和生产者的质量检测标准、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及装箱单,并向用户交付相关资料和工具。

  2、(是否免费)xxxx送货、现场安装调试,(是否免费)xxxx提供货物的`使用、操作培训。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xxxx(时间)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是否同意)无条件(退货/调换)。

  4、本项目的质保期限为:xxxx。(是否同意)xxxx本质保要求:质保期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免费修理,超过质保期只收维修材料费、终身负责维修。

  5、(是否同意)xxxx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服务的具体期限为xxxx(时间);到达服务现场时限为xxxx(小时)内。

  6、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

  7、货物(是否保证)xxxx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是否同意)xxxx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安装。

  8、其他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措施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证人:

  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14

  发包人(全称): 广安实验学校

  承包人(全称): 首吉市金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对广安实验幼儿园工程施工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贰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贰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贰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无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为工程结算价的5%,保修期满扣除维修费用退还承包人(无息)。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5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